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主城区中午禁止室内搞装修
中午和夜间重庆主城区范围内将禁止室内装修,这是市****法制办近日起草完成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新增的明确规定。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午12点至14点和晚22点至次日6点禁止在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从事排放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否则将被处200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还规定除抢修抢险、因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进行连续作业外,禁止22点至次日晨6点期间使用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振动机等机具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擅自进行作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在高、中考期间违反规定进行施工作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将从重处罚。
[点击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