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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城廉租房租金标准变了
  2005/7/12 9:24:11


 最高标准涨了:每平米由1元涨到1.22元 最低标准降了:每平米由0.75元降到0.43元

    昨日,市物价局、国土房管局联合发布我市主城九区新的廉租房租金标准,其中,最高标准每平方米为1.22元,比以前最高的1元略有上浮,而最低的0.43元/平方米,则比以前最低的0.75元/平方米要低,新标准从7月开始实施。

    不同区域租金标准不同

    两部门昨日公布的最新标准中规定,城镇廉租住房租金实行****定价,全市没有统一标准。在此之前,我市主城区城镇廉租房标准在0.75元至1元之间,新的廉租房标准,根据房屋结构、质量、地理位置状况,将租金标准划分得更细。

    新标准规定,城镇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依据地区类别、结构等级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主城九区(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北碚区和巴南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按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划分,在每平方米0.43元至1.22元之间(具体见附表)。主城九区以外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房管部门在低于主城九区相应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哪些人可享受廉租房?

    市国土房管局住房改革保障处处长彭安绪说,目前我市能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主要限定在最低收入的双困家庭。租用廉租房,至少应是享受低保收入的阶层。每一批廉租房修建好后,相关部门便要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等进行审查,达到条件的才会让其租住。

    为保障更多的贫困家庭有房子住,按规定,房管、物价部门将随时抽查廉租住房户的收入状况。收入得到改善不再符合租住条件的,将不能再租住廉租房。同时,新标准规定,因收入等情况变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条件而继续租住的,应当按商品房的市场租金补交租金差额。

    新建廉租房标准须申报

    主城九区集中新建的城镇廉租住房,其租金标准须向市物价局申报,由其牵头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会审后行文公布。主城九区以外的新建城镇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须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由其牵头同当地房屋主管部门会审后公布。(记者 吴从斌 实习生 熊玲玲)

(责任编辑: 王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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