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介绍,2003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消委(协)系统共受理商品房投诉7263件,其中涉及期房的投为6632件,占91.31%。期房销售投诉多,消委提醒需特别警惕六大“****陷阱”:
房屋面积缩水
。一是开发商不将分摊的公摊面积的数量、部位、计算办法明示给购房消费者;二是购房消费者怀疑面积不准确时,有关检测部门拒绝复检;三是一些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面积严重缩水,购房消费者要取得相关资料和证据十分困难,不公平交易严重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虚假宣传,承诺不兑现
售楼时,开发商的有关宣传把房子说得锦上添花、无与伦比;入住时,才感觉宣传太虚假,承诺不兑现,事事不如意。比如,有的开发商介绍自己开发的楼盘,左是花园,右是会所,周围绿阴一片,可交房时,花园变成加气站,业主会所变成加油站,周围的绿阴全被公路代替。
改变原设计规划不告知消费者
不少购买期房的消费者反映,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小区中本是绿地的地方被改作它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定金陷阱
在期房销售中,多数开发商并不直接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而是先签订“购房协议”、“预售协议”等等,并收取几千元到几万元的定金。有的消费者正是在交了定金后,才发现房子存在严重问题,此时开发商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定金,致使不少消费者的定金打了水漂。
长时间拿不到产权证明,消费者对房屋的处分权被侵占和剥夺
住房商品化很重要特征是产权清晰。在消费者投诉中,产权证迟迟拿不到手的为数不少,有的是因为开发商手续不齐;有的是开发商没有交够土地出让金;有的开发商拿消费者的房屋产权去抵押、去贷款;甚至有的土地不是商业用地,根本无法办到产权证明。
售房欺诈,卷款逃匿
这方面的投诉不少,弄得不少消费者损失惨重,应十分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