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召开法律咨询座谈会
日前,市规划局法规处组织召开了法律咨询座谈会。市局有关处室、有关分局以及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主要就江南水乡二期及人和花园建设项目因违法建设行为导致间距不足,行政机关应如何对此类违法建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有关人员在会上明确表示,对此类案件的处理,行政机关依法处理后补办永久性规划手续的,行政机关不应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涉及相邻权纠纷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机关违法处理的,涉及相邻权纠纷问题,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