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5嫌疑人受审。
昨日,嫌疑人程吉英等被带下法庭。
西三街“程氏海鲜经营部”的三名老板程强、程黎和程吉英,昨天站在了渝中区法院的审判庭上。检方指控这三姐弟不光涉嫌组织、领导或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还涉嫌控制我市海产品市场,并垄断西三街水产市场牛蛙和螃蟹营销,一个月的非法利润就有100万余元。
与他们一同受审的,还有包括自称水产协会副会长的张志明在内的10名被告,他们也涉嫌参与了这个“程氏”黑社会性质组织。这13人还分别涉嫌了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多宗罪。
三姐弟
控制我市海产品市场
程强、程黎和程吉英三姐弟,原本是长寿区的农民。上世纪90年代初,三人开始在渝中区大阳沟农贸市场从事水产品零售经营活动,后来市场变迁,三人到了渝中区西三街水产市场从事经营,三姐弟联合成立了“程氏海鲜经营部”。
检方称,为了谋求家族生意的更大发展,他们通过入股分账、报销各种费用、请客吃饭、提供毒品等方式,分别招纳和网罗了被告人梁龙黔、郭勇等多人为其服务,以达到控制我市海产品市场的目的。
检方称,自2004年开始,这个组织逐步形成了以程强、程黎两兄弟为组织、领导者,姐姐黎吉英及其他10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检方表示,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欺行霸市、欺压残害群众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聚钱财,对重庆地区海产品的批发销售市场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本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姐姐程吉英辩称,她只负责门市的经营,弟弟负责接洽业务,“他们在外面的事,我不知情”。
垄断螃蟹生意
一月获利60万元
据检方指控,为垄断西三街水产市场的牛蛙经营,2006年12月份,程黎伙同何建国、胡忠凯采取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迫市场内的牛蛙经营户停止自行进货,统一由何建国进货,并由其提取每公斤4角到1元不等的费用,非法获利40余万元。
检方称,2007年10月份,为垄断螃蟹生意,程黎雇请了社会闲杂人员李文武等人,采取逐户登记的方法,强迫市场内16家螃蟹经营户将进回的货物统一发到李文武名下,并由其按每公斤提取3元的费用。一个月的非法获利达到了60万余元。
自称从长寿上来给程黎打工的李文武承认了指控,他承认做螃蟹生意“从没出过资”。为垄断西三街市场的虾子经营,2007年9月,程强伙同谢军等人,雇请了社会闲散人员逐户发放有威胁字句的传单,强迫市场内10余家经营户停止自行进货,统一到其所谓的公司拿货,每公斤要提3元的费用。不过,这个虾子垄断生意最终没有做成。
“有经营户不同意就没搞了。”谢军说,在组织经营户开会后,他们到海南考察组织货源的费用是他出的,“想到有投入才有回报”。检方说准备搞虾子垄断时几人曾拟过一个协议,每天的进货量是1万公斤,利润可达3万元。
“我们只是其中一家经营户,什么都不清楚。”程强当庭否认了“强迫交易”的指控。
“两兄弟跟社会上的人裹得紧”
检方指控,2003年10月份的一天凌晨,一名西三街水产经营户的工人与程父在市场内发生纠纷,工人将程父打伤住进了医院。该经营户为了了事,除了请程父在渝中区银河大酒店吃饭赔礼道歉外,还赔偿了4万元医药费。
2004年9月前后,程家发现小工邓某偷鱼,就对买了邓某鱼的经营户袁某某“罚款”1.5万元、李某某“罚款”2万元,小工邓某也被“罚款”8000元。检方提供的一名被“罚款”者的证词说,“两兄弟跟社会上的人裹得紧,只好给钱。”
审理一天 没有当庭宣判 检方称,2007年8月,为了非法控制重庆市三亚湾水产市场,在合作方某房地产公司转让股份给另一房地产公司过程中,程强采取滋扰手段,指使郭勇等人将三亚湾办公室铁链反锁,并实施24小时看守,不准任何人进入办公室,致使该市场数月无法正常办公、经营。 随后,程强为了控制一公司,提升自己的强势地位,于2007年12月21日上午,借程黎与该公司经理廖某发生纠纷,两兄弟于当天下午5点多邀约叶彤等几十人赶到渝北区三亚湾水产品市场,由程强暗中指挥,由程黎带领冯建新等人持****、铁棍等工具,将廖某的女婿砍成轻伤。同时,他们将市场公路边停放的两辆轿车砸坏。 对于三亚湾“锁门”事件,程强表示“是公司之间的纠纷”,砍人事件“是对方与我兄弟有矛盾,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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