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盘门姑苏园景区(51号街坊)详细规划
【来源】: 【时间】:2005/12/21 10:27:25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姑苏园景区(51号街坊)位于苏州古城西南隅,北临新市路,东至东大街,西南分别以外城河为界。规划占地面积24.86ha。规划范围内临新市路已建星级“喜来登大酒店”,区内现状主要为破旧民房和已动迁工厂留下来的空地,居住环境和质量较差。“瑞光塔”和“盘门水陆城门”两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其中。
规划构思
规划以“盘门三景”为主题,依据苏州市总体规划“建设盘门三景名胜古迹旅游区”和资金力求平衡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真实见证,充分揭示建筑遗产和历史名胜地段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充分体现苏州历史文化名城的性质和特点,以及传统风貌特色和文化旅游特性,塑造成为苏州古城西南隅具“古城缩影”韵味的街区。提出“以三景引人,以商兴园,以房养园”的思路。
功能分区
规划将全区分为入口区、明清商市区、中心庭院区、传统风格居住区、城墙公园区。
入口区:由入口广场、“瑞光胜迹”碑楼及“瑞光塔院”组成。“瑞光塔院”为下沉式,四角留出绿地。
明清商市区:位于塔院南北两侧,以形成既有苏州古城特色和明清传统风貌,又具有现代气息和设施的多功能、小体量,集“商住、旅游、饮食、娱乐”等于一体的传统商肆区。
中心庭院区(姑苏园):以绿化和水面为主,发掘该历史地段的若干历史景点,再现昔日人文景观。中部挖池成湖,名为“天池”,为水上游创造条件,同时堆山叠石,增加空间层次感,并减轻了喜来登大酒店的体量感。
城墙公园区:包括“盘门水陆城门”、“吴门桥”、“古城墙遗迹”、“伍相祠”等,规划对城墙遗迹进行保护、恢复,并配以绿化、小品、形成“古城门、古桥、古城墙、古运河、传统景点和绿化”的悠悠古韵。
西部传统居住区:以低层高档传统民居为主,沿内城河两侧形成苏州独特的传统风貌水巷,建筑高低错落,形成丰富的轮廓线和“人家尽枕河”的风貌特色。
空间与文态环境规划
“瑞光塔”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按规定予以绝对保护,周围建筑物也应按保护范围予以控制,突出这一特定历史区段的整体环境风貌和历史文化特色。规划的下沉式塔院面积约为4.5亩,下沉式有利于塔基须弥座的展现,塔院四周围以大面积绿化及外围通道,形成100m×100m的控制区域,以保护和衬托瑞光塔景观。沿新市路形成视线走廊贯穿南北,东西轴线的瑞光塔和西部重点处理建筑“丽景楼”为景观对象,空间上预留了从外城河看瑞光塔的视线通道,保证从规划区外一定角度和范围内能看到瑞光塔的风韵。
规划中不仅考虑对现存建筑遗存——“瑞光塔”、“古盘门”、“吴门桥”等的保护,还包括再现古代历史信息的若干历史景点的发掘,以进一步体现和揭示盘门历史地段的历史文化价值。规划以“瑞光塔”为中心,复建了“四端堂”、“助役白牛冢”、“竺播护塔”、“白龟听禅池”、“翠竹说法坛”、“西日松风阁”、“回廊碑亭”等历史人文景观。
另外,规划中对商市街巷、水巷空间及传统建筑尺度和风格处理上,都体现了盘门历史地段的传统韵味,高低错落有致,空间收放有序,形成了良好的空间景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4.86ha(以新市路、东大街道路中心线和外城河内侧边线为界),红线范围用地面积:23.67ha
其中:喜来登大酒店用地面积:3.18ha
河流水域用地面积:1.02ha
园林局控制地块:2.0ha
实际规划用地面积:17.47ha
其中:商市用地面积:2.21ha
西区居住(含公建)用地面积:3.19ha
公园绿化用地面积:12.07ha(其中:中心庭院绿地面积:6.0ha;城墙公园绿地面积:4.82ha;塔院区绿地面积:1.25ha)
规划总建筑面积:56310m2,总容积率:0.31
东区商市用地面积:2.21ha,建筑面积:26995m2,容积率:1.22
西区居住用地面积:2.42ha,建筑面积:21030m2,其中:公共建筑面积:4845m2
住宅建筑面积:16185m2,规划总户数:103户,规划人口数:309人,容积率0.87
实施效果
盘门姑苏园景区(51号街坊)工程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要求,全部工程将在2001年完成。目前姑苏园、瑞光塔院、东大街沿线商业街及姑苏街一、二期工程已建成。初步形成了旅游、观光、购物为主的传统特色街区,改善了古城东南隅的环境面貌,体现了苏州古城特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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