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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廉租房:对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2007/8/25 10:32:34


    新华网四川频道8月25日电(记者侯大伟)崭新的瓷砖、敞亮的客厅、精心涂刷的墙壁、几净窗明的厨房……走进张忠兴的家,很难将这套住房与“低保住房困难户”联系起来。尽管房子的所有权属于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但张忠兴很满足地说:“与租住简陋、偏远的农房相比已是天壤之别。”

    张忠兴一家四口人,无自有住房,是成都市低保户,每月领取300余元的低保金。2003年,他被纳入成都市廉租住房保障体系之中,按当时的补贴标准,每个月他可领取432元的租金补贴,但还需要根据房租市场行情再承担一部分租金差价。今年初,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为彻底解决张忠兴一家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其提供了这套配备齐全、装修一新的“零租金实物住房”,建筑面积近70平方米。

    自2001年以来,成都市已有4.8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像张忠兴一样从廉租住房制度中获益,他们或得到了实物住房,或领取了租金补贴。

    “实物住房配租”和“租金补贴”是成都市廉租住房保障的两种形式,凡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均作为其保障对象。

    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蔡冀川介绍,人均承租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可领取每平方米租金补贴12元;人均承租面积16平方米至24平方米、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按照面积的递增每平方米补贴则以9元、8元、7元的标准递减;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实行“零租金实物住房”配租方式予以保障。

    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从最低收入群体扩大到家庭年收入在2.2万元以下的低收入群体,是成都市去年推出的举措,意在解决过去夹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的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体系达到“应保尽保”的政策目标,不久前,成都房管部门对全市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了普查,将尚待解决的5.4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保障计划,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廉租房保障范畴。

    此外,连年增长的住房保障资金也保证了保障效果。据了解,去年,成都市共安排住房保障资金1.2亿元,今年这项资金为2亿元,而5年前,这项资金只有1000余万元。住房保障资金不断增长,表明成都市正在将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以廉租房为主的“住房保障”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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